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有关单位和个人:
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9〕10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鉴定目录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发《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目录》,我市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现制定《2020年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目录》(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鉴定公告发布。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结合工作实际,对外发布鉴定公告及考试时间。其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育员等2个职业工种,按照《2020年广东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安排表》全省统一鉴定时间执行。
(二)鉴定申报。考生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www.gdhrss.gov.cn/gdosta/),在首页“业务办理”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日常鉴定”页面网上报。考生报名前须实名认证注册,并输入鉴定所提供的验证码,完成网上缴费后,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按照申请表上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到申报鉴定所提交报名材料(附件2),完成现场报考确认。
(三)申报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动态更新有关职业申报条件,可通过省技能中心网站首页“报考职业(工种)查询”栏目查询。
(四)收费要求。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
三、其它要求。
(一)加强试卷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鉴定试卷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保密制度,将鉴定试卷交接、保管、分发、回收等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考生资格审核、考务安排和考评员轮换派遣等管理。通过强化现场督导、引进身份验证别设备和安装视频监控备等措施,严肃考场纪律,防止舞弊行为发生。制订考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风险防范。
(三)如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相关工作。
四、咨询电话。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50-3935212。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