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315号)转发给你们,并贯彻落实。根据新修订的《劳动法》和人社部部署要求,全省取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即日起全省停止职业技能鉴定行政许可设立审批工作。同时省厅将制定机构备案办法,之前经行政审批设立的鉴定机构直接予以认定并实行备案管理,已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请各职业技能鉴定所于6月1日前交回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