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社函〔2015〕197号
市社保局,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社保局:
现将《关于2015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7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做好2015年度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相关工作,确保增加的伤残津贴及时足额发到工伤人员手上。具体落实情况,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妥附件内容,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以便汇总报省厅。
联系人:王国龙;邮箱:wgl_0750@163.com;联系电话:3935236;传真:393525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