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5号,以下简称《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让我市参保人特别是异地居住、外出务工、“双创”等人员了解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及办理方式,拟制定本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准确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要点、办理流程、管理服务要求,切实让参保人听明白、会办理,最大限度推进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事先备案、理性就医、直接结算,不断增强参保人获得感,提高满意度,切实把好事办好。
二、宣传内容
贯彻落实《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通知》精神,宣传内容主要包含政策要点、办理流程、管理要求、服务形式等,重点告知备案条件、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及相关待遇差异等。
三、宣传形式
(一)通过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媒体、市区大型LED广告屏等户外广告载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在街道社区、经办窗口、定点医疗机构、用人单位等密切接触群众区域,广泛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开展政策问答和解读。
(二)以“五进”宣传和“当一周异地就医经办员”为重点抓手,切实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用人单位、镇街、社区(村)等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把政策讲透,把流程讲清。其中,“五进”宣传和“当一周异地就医经办员”宣传活动是硬性要求。
四、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社保局负责牵头草拟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督促各市、区落实相关工作,并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汇总各市(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情况向省报送(3月16日前完成)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利用电台电视、报刊媒体、市区大型LED广告屏等户外广告载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在镇街、社区(村)、用人单位等密切接触群众区域,广泛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开展政策问答和解读,做好“五进”宣传。(2月8日前完成)
各市(区)社保局负责进定点医疗机构等场所普遍开展现场咨询,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折页、专刊以及其他宣传品,做好“五进”宣传;负责指导驻院医保代表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蹲点工作一周,在一线宣传政策要点与办理流程,深入了解并及时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当一周异地就医经办员”宣传活动。(3月15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各市(区)要根据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经验和成效。相关宣传资料和视频各市(区)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共邮箱下载后自行制作,所需经费由各市(区)负责,市不统一制作。各市(区)于1月23日前上报宣传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月8日前上报第一阶段开展宣传活动成果(包括宣传材料及相关照片、视频等),3月15日前汇总上报所有宣传资料、总结报告、2017年度跨省异地就医工作情况和相关照片等资料。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
(联系人:李伟贤,联系电话:0750-393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