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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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