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
2017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粤人社规[2017]4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