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最新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
省人社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系统已根据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减免对应的单位划型类型设定全省统一的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照社会保险费减免对应的单位划型类型返还标准执行。例如,单位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单位减免部分比例参照大型企业的,则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照大型企业返还标准执行。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按照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系统设定标准统一执行。
二、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免申请审核问题
免申请企业名单中的劳务派遣公司,经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其参保人员为公司职员、不属于派遣人员的可直接进行审核审批;如参保人员中存在派遣人员的,需与用人单位达成归属协议的,并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归档后,再进行审核审批。
三、关于数据安全使用的问题
已下发给各市(区)的市税务、市发改、市市场监管和市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负面清单和企业数据,仅供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并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数据管理责任,确保数据安全。
四、加快批量审核和支付进度
根据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请”工作要求,今年省下发我市7.6万家企业数据,共需审核数据319.2万条,业务工作量大、任务重。经大数据对碰和各市(区)审核后,已初步筛选全市符合免申请条件企业约6.3万家。当前系统数据批量导入成功率较低,系统批量审核和支付进度缓慢。为加快工作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已按照省政务中心要求,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系统免申请批量导入权限下放到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人员。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数据导入进度,初始批量空白数据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协助填充导入,导入失败数据或其余新增数据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修改导入。市社保局和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要加强协作,加快批量审核公示、业务汇总和资金发放进度,在11月5日前将第一批符合免申请条件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位,11月15日前将剩余符合免申请条件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