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0036
江教办〔2020〕3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我市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工作,切实减轻幼儿园负担,确保我市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5号)精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税务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江门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金融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0年7月2日
江门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_江教办[2020]36号.pdf
附件1:江门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