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社发〔2015〕482号
全市各类企业: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劳动关系双赢和谐。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15年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和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内容
本次调查的内容为我市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职工2014年全年工资收入等有关情况。
二、调查的要求
(一)今年的调查采取网上调查的方式进行,请全市各企业于2015年11月20日前登录江门市人才网www.jobjm.com“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如实填报本企业相关数据。
(二)本次调查的数据为2014年度的数据,调查的所有数据仅作为制定我市工资指导价位的依据。本局对企业职工个人的收入情况将严格保密。
(三)请全市各类企业积极配合,实事求是,认真做好调查的有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要求填报本企业和被调查职工的真实情况,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此次调查工作。
(四)联系人:刘承武,电话:3410131
技术咨询:谢小敏,电话:3410132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