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制度建设,帮助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处理用人单位劳资关系矛盾,促进企业发展与保障职工权益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用人单位用工规章制度一方面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应包括: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内容;另一方面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包括:职业安全管理制度、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职工培训发展制度、薪酬考核激励与支付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制度的管理规定、职工行为规范和岗位说明等内容。省这次出台的《广东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通过制订招聘制度、薪酬制度、考勤与休假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制度、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等八大制度,涵盖上述两方面的内容,平衡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引导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条款,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和谐共赢。
(劳动关系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