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社发〔2016〕8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6年春运期间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18号)要求,结合当前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形势,为做好我市2016年春运期间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稳定就业局势,我局制订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一并贯彻执行。
联系人:黄耀光;联系电话:3950270;传真:3950275;电子邮箱:987271066@qq.com
附件:1.江门市2016年春运期间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的工作方案
2.关于印发2016年春运期间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18号)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江门市2016年春运期间强化就业服务
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的工作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16年春运期间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强化就业服务,稳定就业局势,维护我市春节期间安定祥和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春运期间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制订方案
各市、区要把2016年春运期间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提早做好研判、部署工作。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就业的副局长任组长,并设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日常工作的开展,小组成员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监察分局、仲裁院、训练中心、鉴定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按部门职能贯彻落实。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春运期间(
(一)大力开展异地务工人员返乡返岗调查,摸清流动方向和动态,重点掌握返乡流向和节后返粤就业意向、企业用工需求等信息。(市局由就业中心负责,就业促进科协助)
(二)协助做好返乡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指导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积极组织举办优秀务工人员评选表彰和技能比武竞赛等各种送温暖慰问活动,丰富异地务工人员文化生活。(市局由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鉴定中心共同负责,其他部门协助)
(三)大力开展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公共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树立我市良好务工环境形象,吸引外来劳动力来我市发展。(市局由就业促进科负责,就业中心协助)
(四)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力量,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大力做好维权服务,以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切实维护异地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节前要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切实防止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节后要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劳动力市场规范运作,同时,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信访和投诉举报案件,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市局由劳动监察分局牵头,其他部门协助)
(五)切实强化各项就业服务。(市局由就业中心负责)
1.就业咨询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人力资源)机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重点在公共场所、交通站点、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等地方免费派发“春风卡”及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宣传资料。
2.专场招聘服务。各市、区要以贴近服务对象为原则,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园(产业园)专场招聘、行业专业专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活动,并免费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结合开展现场职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登记等服务。
3.电子信息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短信、微信、电邮等人力资源电子信息发布渠道,加强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同时,加强与外省、市合作单位或兄弟单位的联系,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吸引外省技能型人才到江门就业。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请各市、区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