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社发〔2016〕79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相关院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214号)的精神,结合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我们对补贴对象、项目、条件、标准、期限及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梳理。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并注意做好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工作,及时组织申报,严格按政策做好补贴申请、审核等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点击文件名下载)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