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6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9.5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93.5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156.0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382.6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5.8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6.75万人;失业保险76.87万人,工伤保险84.06万人,生育保险80.67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5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9元。2016年社保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6575元,缴费下限为290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6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7224元,缴费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3660元/人·年(东部三区一市200元/人·年—371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东部三区一市8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东部三区一市110元);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57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5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420元/人·年;2016年社保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13527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0%、1.2%、1.3%、1.4%。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3527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09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比例为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6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30.82亿元,总支出125.79亿元,当期结余5.03亿元,滚存结余150.67亿元,结余基金均存放于银行。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7.2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61.73亿元、利息收入1.80亿元、转移收入0.76亿元;基金总支出68.89亿元,其中,待遇支出64.68亿元、转移支出0.84亿元;当期赤字1.60亿元,滚存结余75.62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0.7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56亿元、财政补助收入8.86亿元、利息收入0.28亿元;基金总支出7.74亿元,当期结余2.96亿元,滚存结余15.27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1.1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0.1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08亿元、利息收入0.84亿元;基金总支出30.80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66亿元;当期结余0.31亿元,滚存结余25.44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6.56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5.02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1.03亿元、利息收入0.34元;基金总支出14.29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79亿元;当期结余2.27亿元,滚存结余9.07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4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29亿元,利息收入0.15亿元;基金总支出1.31亿元;当期结余0.17亿元,滚存结余4.82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02亿元,利息收入0.60亿元;基金总支出1.41亿元;当期结余1.22亿元,滚存结余17.21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5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亿元,利息收入0.05亿元;基金总支出1.35亿元,当期赤字0.3亿元,滚存结余3.24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28.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4万人,抚养比为3.00: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共53.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3万人;2016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00元/月增加到110元/月(蓬江区、江海区和鹤山市从100元增加到135元,新会区从120元/月增加到135元/月),全年平均养老金121.06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15.18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125.9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6.33元;特病门诊44.1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09.00元;住院7.4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0895.2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81.10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6.24元,特病门诊109.2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05.26元,住院10.4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863.0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4.6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4.67元;特病门诊87.2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6.16元;住院35.00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7484.11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1.00万人次,赔付17068.79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3.07万人次,赔付9947.22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715人,享受伤残待遇5160人(其中,1-4级伤残149人,5-6级伤残15人,7-10级1155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3841人),因工死亡70人,供养亲属485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7万元/人、伤残津贴5549.16元/人次、生活护理费2335.82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956.02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2.39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41人次,费用168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6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72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6294人,人均1940.06元;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64万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04.68元/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1.3万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30.18万人次,次均支出377.85元(其中,住院生育医疗费待遇2.47人次,次均支出3434.19元;门诊生育医疗费27.71万人次,次均支出105.41元);生育津贴1.12万人次,次均支出6209.39元。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6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1.5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10.81%。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6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57233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0.93%,比上年增加1.04%。2016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6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4160笔,比上年减少858笔,下降17.10%。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6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2916人次,转移金额15225.78万元,其中办理转入6842人次,转入金额0.76亿元,转出6074人次,转出金额8422.15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3270人次,其中办理转入1973人次,转出1297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8086人次,转移金额132.1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4762人次,转入金额132.16万元,转出3324人次。
2016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3人次,转移金额9.04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011人次,转移金额2142.46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6年全年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3904.06万元,比上年增加891.99万元,增长29.61%。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6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2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1.66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15家(其中家庭医生诊所8家),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金额30.80亿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206家。全市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33家,生育保险基金统筹支付金额7016万元。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115家,其中康复机构2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418万张,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2.5%。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8项,应用率为96.1%。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74.81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9370人,结算金额17508.99万元。12333电话咨询服务5.249万人次,3512333社保电话咨询服务2.2万人次;建立微信平台2个,通过“五邑人社”微信号发布社保类信息945条,通过“江门社保”微信号发布信息169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58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6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0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级7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453人。2016年,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62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12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935个,基本覆盖我市偏远农村地区。
附件:
1.2016年度江门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2016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 2016年度江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 2016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5. 2016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6.江门市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定稿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