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4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14.9万户、19.5万户、5.43万户、4.83万户、4.83万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35.2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86.1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149.0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388.7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9.0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9.63万人;失业保险74万人,工伤保险76.97万人,生育保险73.83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3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71元。2014年社保年度(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3404元,缴费下限2014年7月至12月为2139元,2015年1月至6月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4年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6300元,缴费下限为2100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36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39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7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2014年社保年度(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10713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缴费比例行业分三类:一类0.5%,二类:1%,三类1.5%,二、三类行业实行浮动费率;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0713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从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4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14.78亿元,总支出107.89亿元,当期结余6.89亿元,滚存结余149.44亿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5.2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60.0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74亿元、利息收入0.89亿元、转移收入0.49亿元;基金总支出59.06亿元,其中,待遇支出55.35亿元、转移支出0.70亿元;当期结余6.22亿元,滚存结余90.3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8.1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53.90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01亿元、利息收入0.64亿元、转移收入0.49亿元;基金总支出52.91亿元;基金当期结余5.27亿元,滚存结余79.95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62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47亿元、财政补助收入5.97亿元、利息收入0.18亿元;基金总支出5.37亿元,当期结余2.25亿元,滚存结余9.49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5.6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5.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13亿元、利息收入0.42亿元;基金总支出27.45亿元;当期赤字1.84亿元,滚存结余23.34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0.91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2.23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8.66亿元、利息收入0.02亿元;基金总支出13.96亿元;当期赤字3.05亿元,滚存结余5.73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3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17亿元,利息收入0.16亿元;基金总支出1.03亿元;当期结余0.34亿元,滚存结余4.48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98亿元,利息收入0.23亿元;基金总支出0.80亿元;当期结余2.43亿元,滚存结余13.31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7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70亿元,利息收入0.06亿元;基金总支出0.22亿元,当期结余0.54亿元,滚存结余2.72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2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万人,抚养比为3.27:1;2013年10月1日起建立缴费年限津贴,人均月增基本养老金92元。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70.6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642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582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44.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共49.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9万人;2014年7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65元/月增加到95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70.28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21.27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115.6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07.82元;特病门诊36.0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489.17元;住院6.9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0285.13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63.4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4.11元,特病门诊87.2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98.35元,住院8.4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2246.62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07.99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0.28元;特病门诊62.6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5.30元;住院32.7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7012.76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038人,享受伤残待遇4450人(其中,1-4级伤残62人,5-10级伤残797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3691人),因工死亡63人,供养亲属426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2万元/人、伤残津贴2321.94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391.37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814.99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3.91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49人,费用119.55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4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1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04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2922人,人均1935.94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68万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178.5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706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基金人均支出2396.59元/人次、生育津贴基金人均支出600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4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6%。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4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17528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8.13%,比上年提高1.42%。2014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4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2565笔,比上年增加1148笔,增长81%。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4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2152人次,转移金额11622.63万元,其中办理转入6233人次,转入金额4919.93万元,转出5919人次,转出金额6702.70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686人次,其中办理转入566人次,转出120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6233人次,转移金额71.6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3596人次,转入金额71.66万元,转出2637人次。
2014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6人次,转移金额0.39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954人次,转移金额1286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4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7204.74万元,比上年增加3776.30万元,增长110.15%。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4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07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25.45亿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016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112家,比上年增加65家;康复机构2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375.72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83.5%。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83项,应用率为88.3%。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73.5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2.7万人,结算金额32344.7万元。12333电话咨询服务5.28万人次,3512333社保电话咨询服务3.02万人次;建立微信平台2个,通过“五邑人社”微信号发布社保类信息82条,通过“江门社保”微信号发布信息10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40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4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1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级7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420人。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62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17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700个,占全部农村的67.44%。
附件:(点击可下载)
附件1:2014年度江门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附件2-1:2014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2-2:2014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息表
附件3:2014年度江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4-5社会保障卡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