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9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00.9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48.0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152.92万人;失业保险89.04万人,工伤保险101.15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9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948元。2019年社保年度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7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3660元/人•年(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为230元/人•年—374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11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140元)。
(三)工伤保险。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全市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 、0.9% 、1.0%、1.2%、1.3%、1.4%。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统一阶段性下调20%段调整为“统一阶段性下调50%段。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我市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江人社发〔2016〕180号执行浮动费率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50%。
(四)失业保险。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用人单位应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浮动费率,基准缴费费率用人单位为0.8%,个人缴费费率为0.2%。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用人单位费率根据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申领率分为三档,分别为一档0.48%,二档0.64%,三档0.8%;2019年10月起,根据阶段性调整失业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要求,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一档0.32%,二档0.48%,三档0.8%。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9年全市四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05.82亿元,总支出111.37亿元,当期赤字5.55亿元,滚存结余115.32亿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6.7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81.74亿元、其他收入1.01亿元、利息收入3.19亿元、转移收入0.83亿元;基金总支出92.93亿元,其中,待遇支出89.59亿元、转移支出1.29亿元;当期赤字6.16亿元,滚存结余74.77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4.0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51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1.99亿元、利息收入0.50亿元;基金总支出12.38亿元,当期结余1.62亿元,滚存结余21.52亿元。
3.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2.6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30亿元,利息收入0.1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5亿元;基金总支出3.22亿元;当期赤字0.59亿元,滚存结余4.27亿元。
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2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78亿元,利息收入0.6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2.84亿元;当期赤字0.42亿元,滚存结余14.76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35.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8万人,抚养比为2.64:1; 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57.31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131.82元;全年平均养老金2205.19元/人·月(含暂停人员和高龄津贴),平均替代率为37.0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共56.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5万人;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从2019年1月起,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148元/人·月提高到170元/人·月。调整后,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95元/人·月;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70元/人·月。全年平均养老金190.34元/人·月。
(二)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情况
2019年,全市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报销6244人,享受伤残待遇5582人(其中,1-4级伤残147人,5-6级伤残34人,7-10级1808人,未达到或未评定伤残等级人数3593人),因工死亡64人,供养亲属598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534.62元/人、伤残津贴2871.66元/人次、生活护理费2172.42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1251.66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8.50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32人次,费用152.19万元。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9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62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95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5484人,人均2804.88元;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8.06万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1月为309.9元/月,2月至12月为262.88元/月。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9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7.6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12.27%。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019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9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8694笔,比上年增加1837笔,增长26.8%。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2。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9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6407人次,转移金额23795.2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7825人次,转入金额9728.3万元,转出8582人次,转出金额14066.97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4931人次,其中办理转入2589人次,转出2342人次。
其中,2019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5人次,转移金额12.70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133人次,转移金额3513.37万元。
八、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9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1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1人。
九、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市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医疗机构105家,康复机构2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1。
十、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438.67万张,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5.4%。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4项,应用率为92%。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3、附件4。
十一、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9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7个,占全部服务大厅87.5%。
十二、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全市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服务网点757个,基本覆盖辖区全部农村。
附件2:2019年度江门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xlsx
附件3 2019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