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的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人社局核准,现对拟认定为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名单(市直2023年第14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堤东路93号
联系电话:0750-3506872
邮政编码:529000
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拟认定名单(市直2023年第14批)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拟认定名单
(市直2023年第14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