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734号)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实施办法》(江人社发〔2019〕224号)等文件规定,经宣传发动、主体申报、资料审查、实地核查等程序,拟认定开平市塘口镇返乡创业孵化基地、鹤山市森雅孵化器为江门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将给予每家基地奖补资金10万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认定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提供具体问题事实和书面材料(含电子邮件),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促进科
受理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
邮政编码:529000
电子邮箱:jm3506896@163.com
联系电话:0750-3506897
附件:第一批江门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附件:
第一批江门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1.开平市塘口镇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地址:开平市塘口镇塘口街47号)
2.鹤山市森雅孵化器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63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