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配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开展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规划、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法、雇员管理、博士后管理等人才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和研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7个预算单位(就业服务中心、职业训练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和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总收入1917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54.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604.5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6856.11万元增加6748.39万元,增长98.43 %。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下拨就业和技能专项补助资金增加,二是2016年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就业专项资金增加,四是增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
3.事业收入16.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58.89万元(减少42.53万元,下降72.22 %,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收入调整到其他收入反映。
4.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
5.其他收入2233.5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093.17万元减少1859.64万元,下降45.43%。主要原因是我局撤消了再就业专项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调整到财政拨款收入反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总支出19177.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599.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2.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生活津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职级补贴、医疗和养老补助,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其他人事考试事务支出等,比2015年决算数1,660.82万元增加971.53万元,增长58.49%,主要原因是考试业务增加、企业军转干部职级补贴等增加。
2.教育(类)支出921.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有全市公务员培训专项支出和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技校建设资金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137.43万元增加784.06万元,增长570.5%,主要原因是省下拨的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技校建设资金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1.50万元,支出项目为中国青创会创新创业活动周工作经费,比2015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2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中国青创会创新创业活动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26.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费、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高层次人才安置费、购房补贴及养老保险补贴专项经费、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购买服务经费、市退休干部管理经费、劳动监察和执法检查专项业务费,公共实训基地运作维护经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再就业工作经费、创业示范基地资金等,比2015年决算数8270.82万元增加3155.61万元,增长38.1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加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人才补贴力度,二是增加就业专项资金,加大就业扶持力度。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2.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和职工的计划生育事业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265.66万元增长76.99万元,增长28.98%,主要是按政策调整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55.4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233.67万元基本保持一致。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854.39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13604.5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5.8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2538.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8.66%。全部为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教育支出(类)1.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1%。全部为进修及培训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21.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6%。全部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44.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3.1%。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469.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55.56万元,就业补助5547.50万元,抚恤51.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6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42.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52%。包括医疗保障289.9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52.7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68%。全部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255.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88%。全部为住房改革支出。
(二)事业收入16.3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经营收入0元。
(四)其他收入2233.5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4.1%。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21.45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5599.89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390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0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129.56万元,全部为人力资源事务,主要用于属下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运作开支;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1.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572.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的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55.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51.2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89.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52.7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计划生育事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55.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1169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94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2502.79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生活津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职级补贴、医疗和养老补助,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其他人事考试事务支出等;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919.69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1.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国青创会创新创业活动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1265.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购房补贴及养老保险补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劳动监察和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省级公共实训基地运作维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专项工作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5342.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开展再就业工作、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运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638.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创业培训补贴、开展公共就业帮扶、开展就业信息化建设等。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604.5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决算数6856.11万元增加6748.39万元,增长98.43%;主要原因是:一是省财政下拨就业和技能专项补助资金增加,二是2016年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就业专项资金增加,四是增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699.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6191.73万元增加7507.75万元,增长121.25 %。;主要原因是:一是省财政下拨就业和技能专项补助资金增加,二是2016年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就业专项资金增加,四是增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人力资源事务(款)2520.2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生活津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职级补贴、医疗和养老补助、人事考试业务支出等。
教育支出 (类)职业教育(款)919.69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出;教育支出 (类)进修及培训(款)1.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培训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1.50万元,支出项目为中国青创会创新创业活动周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3381.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的开支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55.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5342.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开展再就业工作、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运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51.2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638.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创业培训补贴、开展公共就业帮扶、开展就业信息化建设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支出(款)289.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52.70万元,合计342.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和职工的计划生育事业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支出(款)255.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699.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82%。与2015年6191.73万元相比,增加7507.75万元,增长121.25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20.28万元,占18.40%;教育支出(类)921.50万元,占6.73%;科学技术支出(类)21.50万元,占0.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38.09万元,占70.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42.65万元,占2.50%;住房保障支出(类)255.46万元,占1.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9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人力资源事务(款)2520.28万元,比2015年增加904.23万元,增长55.96%,主要原因是考试业务支出增加、企业军转干部职级补贴等增加;完成年初预算1569.28万元的160.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考试业务支出、企业军转干部职级补贴等增加。
2.教育支出 (类)职业教育(款)919.69万元,比2015年增加782.26万元,增长569.2%,主要原因是省下拨的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技校建设资金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下拨的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技校建设资金支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1.81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1.50万元,支出项目为中国青创会创新创业活动周工作经费,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中国青创会创新创业活动周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38.09万元,比2015年增加5700.48万元,增长59.14%,主要原因是:一是省财政下拨就业和技能专项补助资金增加,二是2016年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就业专项资金增加,四是增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完成年初预算4202.17万元的229.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下拨就业和技能专项补助资金增加,二是增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主要支出项目有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费、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高层次人才安置费、购房补贴及养老保险补贴专项经费、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购买服务经费、市退休干部管理经费、劳动监察和执法检查专项业务费,公共实训基地运作维护经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再就业工作经费、创业示范基地资金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支出(款)289.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52.70万元,合计342.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和职工的计划生育事业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265.66万元增长76.99万元,增长28.98%,完成年初预算275.41万元的105.2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按规定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支出(款)255.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233.67万元基本保持一致。完成年初预算255.53万元的99.97%,决算数与预算数保持一致。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4.6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0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1.81万元、津贴补贴935.87万元、奖金30.4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71.16万元、伙食补助费0.4万元、绩效工资330.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9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4.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主要包括办公费24.84万元、印刷费0.54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11.93万元、邮电费7.52万元、差旅费18.02万元、维修(护)费8.8万元、会议费2.53万元、培训费2.91万元、公务接待费2.26万元、劳务费3.02万元、委托业务费9.79万元、工会经费17.32万元、福利费2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4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77%。主要包括离休费11.15万元、退休费437.80万元、抚恤金51.22医疗费50.00万元、奖励金169.16万元、住房公积金220.75万元、购房补贴40.3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9.90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98万元,完成预算51.75万元的106.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75万元,完成预算46.68万元的9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5.07万元的63.9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因为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由市外侨局统筹编制,我局未作年初预算,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增加出国任务,导致因公出国(境)费超出预算。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数55.39万元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下降0.7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6万元,下降10.2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4万元,下降58.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市政府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全面落实公务用车改革,仅保留少量必需的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8.99万元,占16.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5万元,占77.76%;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占5.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99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出国团组4个、累计4人次,主要为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2.75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汽油费、维修保养费、年检杂费、养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61次,接待人数共394人。主要包括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0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决算数139.63万元增加77.43万元,增长55.4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产生的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3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人事考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使用的款级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