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公共实训基地”)配电房设备维护委托服务项目接受符合资质的单位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配电房设备维护委托服务项目(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12个月)。
2.项目概况:公共实训基地配电房于2015年投入使用,配置设备包括高压电缆3条、电力变压器2台、高压配电柜5台、低压配电柜5台、电容柜2台。
3.项目内容及要求:按约定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配电房设备维护服务,确保配电设备安全运行,出现故障迅速抢修,维护公共实训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
4.服务期:从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合计12个月)。
5.项目最高采购限价:全年21200元。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并合法用工,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包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提供服务人员需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
4.报价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配电房设备维护服务要求
1.双方须签订服务合同,如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协议,需无条件赔偿给对方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合同总价的月平均服务费用)。
2.合同期内,供应商需按照国家规定的电力设备保养要求,每季度派出维保人员对采购人配电房设备进行一次巡检,服务期内对变压器、电柜、高压电缆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和除尘。
3.供应商需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在修理完毕后,供应商应将故障原因及修理结果通知采购人。
4.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设备维护工作的有关程序,保证设备符合现行法规定的安全使用状态下运行;协助采购人完成电力部门的安全检查。
5.供应商需每季度向采购方提供配电房设备维护工作单,列明所维护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修理需求等情况。
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分包、转包或其他方式将合同约定的维护工作交付第三方负责。
7.供应商派出的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配电房设备相关数据资料,并在合同期满后交给采购人。
四、项目报价要求和供应商的确定
1.报价供应商要严格按采购方的项目需求制作报价书,报价应为包干价(含税、管理费)。
2.报价供应商需到现场勘察项目情况,确定符合资格要求方可报价。
3.采购人采用择优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报价人的资格符合要求并完全响应本《需求说明》,以及承诺按时按量完成维护工作和按国家规定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五、工作考核和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1.项目实行费用总包,合同签订后先支付50%服务费用,剩余50%费用作为服务质量考核基数,在合同期满后进行结算。考核结算费用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格50%款项-考核扣减费用总和,扣减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50%。
2.采购人服务期满后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通报服务单位,双方无异议后,合同期满实际结算服务费用。
3.考核方式:采购人每季度对服务单位工作进行满意度评分(详见附件1:《公共实训基地配电房设备维护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工作满意度基础分为100分,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不扣除服务费;工作满意度评分不满90分的,每下降1分,从维保单位服务费中扣除人民币100元。当满意度低于80分(不含80分)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赔偿。(评分标准:设备维护工作不按时开展,每次扣10分;服务态度差,每次扣3分;工作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每次扣3分;工作记录不及时向采购人反馈,每次扣3分。)
六、双方责任
1.因采购人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配电房设备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供应商无关。
2.在配电房设备维护项目合同期内,采购人应按照供应商提供的维护方案进行处置,并全权委托供应商实施。如采购人自行处理,使用非供应商提供的维修配件,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或造成事故,供应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3.每次设备维护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的工作单上签名确认;如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项目要求进行保养,或违反采购人的有关制度,采购人应通知服务单位整改;因维护工作不到位造成采购人的设备故障,服务单位应负责免费修复。
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七、项目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壹式壹份,内含业绩证明材料和报价方案材料,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封装加盖骑缝章,并在2024年8月9日17:30时前交到采购方,过期不再受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资质证明、经营证明、税务证明;报价方案材料包括报价方案、服务措施和对本项目附加的说明等。
八、采购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综合服务大楼B503室
联系人:梁先生陆先生
公告日期:2024年8月6日14:30至2024年8月9日14:30。
结果通知:向中选单位通知评审结果,其他参与单位不作通知。
联系电话:3983995、3983982
附件1:
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配电房设备维护服务
工作考核评分表(202年月日)
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
采购人代表签名:供应商代表签名:
附件2:
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配电房设备维护项目评审评分表
评分说明:(1)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价格评分以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方法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0%;
(4)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总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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