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整体消防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接受有消防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有关需求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说明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整体消防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1#楼、2#楼、3#楼的烟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泵房、消火栓系统、 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手提灭火器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以及电梯机房、信息中心数据机房气体灭火系统、发电机房等重点监控和保护区域的消防设备(系统)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整体消防设备(系统)安全运行,维持安全、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三)项目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12个月)。
(四)项目最高限价: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4万元。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报价人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劳动工具、设备器械、耗材(含劳保用品、作业耗材)、人员成本费用支出(工资福利、加班费用、岗位培训、食宿安排、社会保险、住房公积、各类补贴、福利费、服装费、交通费、通信补贴等)、项目经营发生的税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五)报价人应对服务包内所有的采购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具备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经营范围和良好的经营诚信记录。
三、消防维保工作方式
(一)维保服务方每个月对实训基地各个区域所有消防设施巡检并填写月巡检表,反映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二)维保服务方提供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接到采购方的维修通知后,应于1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3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理,在与采购方协商后,将预计完成时间告知采购方,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保持系统正常运行。
(三)针对不同维保内容,制定巡检、保养、检测、故障处理等各类工作表格。在作业过程,必须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及时汇总分析、及时反馈,并每月将维保内容的所有表格原件交采购方核查存档。在处理故障过程中,维保服务方需根据实训基地现场的实际情况,确保实训基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巡查、测试等工作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四、消防维保工作要求
(一)维保服务方按采购方审核的维护保养的总体计划进行防火巡查、维护保养、记录并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每月5日前向采购方递交上月的检修保养报告,说明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损坏原因和程度、有关数据及处理意见。检修保养报告必须由双方盖公章才能生效。
(二)消防设备设施严重损坏或损耗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部件的情况,维保服务方按采购方的实际需求,制订更换维修方案供采购方审核,经采购方同意后才能实施维修;维保服务方提供的维修耗材必须按市场价格,采购方承担耗材费用。
(三)因采购方场地改造需要对消防设施(系统)进行较大的升级改造,维保服务方提供升级改造方案给采购方参考,采购方按政府有关采购规定公开询价并评审确定承接单位,维保服务方应积极指导和配合开展相关项目的开展。
(四)维保服务方的施工人员在实施保养工作中,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消防设备损坏的,维保服务方应负责整改和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维保服务方在维护过程中,做好作业现场清洁和维护区域的安全提示,确保不影响基地的日常运作,维保服务方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六)为采购方每年组织至少两期以上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
五、消防维保工作内容
(一)烟感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的各种测试。
月检计划 |
A.火警:通过对探头吹烟(或按下手动按钮),此时探测器应动作并有确认灯显示,同时控制主机应报火警,火警指示灯点亮,发出报警声音、相关的警铃及声光报警发出相应的声光报警。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报警能力,信号显示。 B.自检、巡检:通过操作自检、巡检按键,显示屏有信号显示,相应指示灯亮为正常。 C.故障报警:拆下探头、切断短路传输线路以及主备电源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控制主机应报相应的故障,同时指示灯亮为正常。 D.消音:系统出现火警或故障报警,控制主机发出声光报警时,按下“消音”键,响声停止,消音指示灯点亮,如再有新的火警或故障时仍能继续进行报警为正常。 E.复位:在火警或故障报警状态下,按“复位”键,能消除火警或故障信息,如火警或故障还没排除,则复位后仍会继续报警。 F.隔离:操作隔离键,控制器应能将不需要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的地址隔离。 G.校时:时钟应记录火警发生的时间,无火警时,时钟应现实运行时间。 H.所有联动的功能保持在良好待用状念。 I.观察电源输入接线及备用电源的联机有否断开,切断主电源,备用电源能否投入正常工作。 J.检查指示灯能否正常发光,灯丝是否断开、手动报警按钮是否破损开关是否正常,按动报警按钮时,应能报警,否则应予以维修。 |
季检计划 |
A.重复月检项目。 B.检查主、备电源输入是否完好、备用电源是否损坏。 C.检查事故广播、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
年检计划 |
A.重复月检、季检项目。 B.拆下一个探测器时,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 C.保证发生火灾发生能随时与消防队联络。 D.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调试。 E.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F.将检查和试验结果写入检查登记表中。 |
(二)消火栓灭火系统
月检计划 |
A.对消防水箱、消火栓、水泵组、压力控制器、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配件是否齐全。 B.观察压力表指针读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检查设备、部件和管道质量是否完好。 D.有关配电柜控制功角能是否完好。 E.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F.检查控制阀门铅封是否完好。 G.运行工作泵和备用泵(含补压泵),检查控制功能、电机转动和水泵加压情况及信号是否正常。 |
季检计划 |
A.重复月检项目。 B.检查水泵接合器接口是否有杂物堆积。 C.用消防按钮检查能否启动消防水泵。 D.检查接口处是否渗漏、阀盖是否齐全。 |
年检计划 |
A.重复月检、年检项目。 B.进行一系列的调试,包括消防水泵的性能调试,室内外消火栓和屋顶消火栓功能调试,系统联动调试,消火栓按钮启动水泵凋试,水源调试验证用水量各充实水柱长度是否符合设汁要求。 C.核实供水源水量、水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D.对范围内所有消防控制器等进行检查、清洁,并紧固所有接点,检查标志是否完好等等。 E.检查出的问题和故障实时维修至正常,各水泵按中修标准进行检修。 F.过滤器进行清洗。 |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
月检计划 |
A.每月检查区内所有供水总控制阀、湿式报警控制阀组、压力控制器补压泵、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及其它阀门管道是否正常(包括设备外观、功能)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防止跑、冒、通、漏发生。 B.观察压力表等仪表是否正常,确保系统无故障。 C.对有关控制系统、配电柜系统功能进行检查、维修。 D.检查水池水位,同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水池不作他用并应对该措施进行检查,若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E.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是否符合条件,系统压力变化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反馈至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号。 F.检查水泵接合器的附件是否齐全,接口是否完好、无渗漏.阀盖是否齐全。 G.检查控制阀门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处于锁定状态,如遭破坏应立刻维修,以免造成误操作。 H.消防水泵每月应启动运转一次,当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仿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I.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检查中发现系统有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汇报并维修至正常,并记录故障及维修情况。 |
季检计划 |
A.重复月检项目。 B.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C.检查系统报警阀组的报警、联动是否正常。 D.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实验:验证制定的供水能力。 |
年检计划 |
A.重复月检、年检项目。 B.对系统水压最不利处的试水装置进行试水,检查水压、流量是否符合规定。 C.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D.仿真功能调试:报警阀运作、警铃报警;水流指示器运作消防控制室发出信号;压力开关运作,阀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报警;信号阀启动、关闭时,消防控制中心有报警;消防泵启动、停止,消防中心有报警;消防应急广播投入运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 E.测定水源、水量、水泵是否符合标准及完好。 F.对所有电柜内吸尘、清洁,并紧固所有接线点、检查标志是否完好。 G.对所有减压阀检查、清洗有关过滤器等。 |
(四)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
月检计划 |
A.检查应急灯盘在平时作照明使用时光管是否完好,火灾时能否自动切换成应急灯照明。 B.检查出口疏导指示灯是否齐全,外形有无破损,发光是否正常。 |
季检计划 |
A.重复月检项目。 B.检查出口疏导指示灯充电是否正常,按下试验按钮能否转换亮灯。 C.模拟火灾切断市电,检查疏导灯能否亮灯。 |
年检计划 |
A.重复月检、年检项目。 B.出口指示灯应定期对其电池进行放电一次。 |
(五)手提灭火器
月检计划 |
A.进行灭火器检查,检查压力表指针应在红、绿、黄三色的绿色位置,如发现重量太轻,应立即替换。 B.检验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 C.检查灭火器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切忌同光曝晒和强烈辐射,悬挂存放于防火区,环境温度应在-9°C~45°C之间。 D.检验合格后,张贴合格证。 |
季检计划 |
A.重复月检项目。 B.取下灭火器上下翻动几次,使粉筒内干粉拌松。 C.检查插销有无生锈,是否能拨动。 |
年检计划 |
A.重复月检、年检项目。 B.检查每个灭火器指针位置,并抽取总数的9%测定重量,以验证压力表指针显示的正确性。正常情况下,灭火器使用有效期为3年,过期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
(六)气体灭火系统
月检计划 |
A.对气体灭火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专业清洁、除尘、线路整理、标识,试验灭火控制器是否正常工作,检查操作说明书和面板标识是否模糊。 B.检查烟、温感探测器、放气指示灯、声光报警器、紧急启停按钮是否正常工作,对出现故障的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C.检查七氟丙烷气瓶压力表指针是否处于绿色正常范围,如不在正常范围则通知充气。用灯泡模拟七氟丙烷气瓶电磁阀是否正常工作。检查压力开关是否处于常开状态,如不在常开状态则需维修。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否则需提前通知更换。 D.检查通风空调设备消防联动,当二级报警时,通风空调设备是否联动关闭。 |
季检计划 |
A.重复月检项目。 B. 检查主、备电源是否损坏。 |
年检计划 |
A.重复月检、年检项目。 B.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系统性检查等。 |
六、服务费用考核结算和支付方式
(一)考核方式:维保服务方向采购方提交每月巡检报告及服务内容材料,采购方根据每月维保服务方的工作情况及所提交工作材料情况,对维保服务方工作进行满意度评分,工作满意度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不扣除服务费;工作满意度评分不满90分的,以90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从维保服务费中扣除人民币100元。采购方在合同期满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
具体评分办法:
1.维保服务方每月3日前提交上月巡检报告及其他服务内容材料,每缺少一份扣5分,不按时提交每次扣2分。
2.采购方每月至少对维保服务方的检查维修记录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随机抽查,每发现一次无记录、无检查、无维护的情况,扣2分。
3.采购方发现故障不能排除,维保服务方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前来检修,一般故障3小时内排除,违反本约定一次扣5分。
(二)费用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采购方向中选维保服务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款项;合同价50%余额在合同期满后30个日历日按考核结果结算支付。
(三)费用结算方式:合同期满后结算服务费用计算公式为:合同期满未支付合同价余额-每月考核扣减费用总和。
七、项目报价要求和评审说明
(一)报价人要严格按采购方提供的要求和相关说明制作报价方案。
(二)报价前须现场勘察后,确认可实施的情况下方可参与报价。
(三)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内含资质证明材料和报价方案材料,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封装加盖骑缝章,并在2024年8月9日下午17:30时前交到采购方,过期不再受理。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资质证明、经营证明、税务证明;报价方案材料包括报价方案、售后服务和对本项目附加的说明等。
(四)采购方根据消防设备(系统)维护保养工作方案需求,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服务项目采购。由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组成评审小组,按“符合资质条件,服务质量保证,择优比选”的原则评审确定服务单位。确定中选服务单位并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八、采购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综合服务大楼B503室
联系人:梁先生杨先生
公告日期:2024年8月6日14:30至2024年8月9日14:30。
结果通知:向中选单位通知评审结果,其他参与单位不作通知。
联系电话:3983995、3228199
附件:2024年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整体消防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评审评分表
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整体消防设备(系统)
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评审评分表
报价单位 |
商务评分 |
技术评分 |
报价评分 |
合计 |
经营规范性。包括: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绩效管理等制度的建立情况。【优(41-60分),中(21-40分),差(0-20分)】(60分) |
以往业绩。提供相关项目服务经验(【每一项目得20分,须提供服务案例,以实际签订合同复印件为准,最高得分40分)】(40分) |
商务得分(总分×25%) |
报价文件完整性。【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且全部实质性响应的得40分,没有完全响应的为0分】(40分) |
服务总体方案质量。【优(41-60分),中(21-40分),差(0-20分)】(40分) |
本单位服务人员技能素质,需提供在职佐证材料。(服务人员持有本职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每一名得4分,最高20分。(20分) |
技术得分(总分×25%) |
报价金额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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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1)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价格评分以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方法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0%;
(4)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总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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