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文创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择优比选。
三、项目报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5万元(含设计、排版、印刷、制作、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
备注: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价,必须为人民币为单位进行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方不再补偿。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金额或漏报将作报价无效处理。
四、采购物品名称及规格要求
(一)采购物品名称及规格
(二)其他要求
1.以上物品均需添加江门侨都文创元素图案或形状,元素图案、创意设计等均由服务供应商提供。
2.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物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假冒或伪劣产品代替。
3.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物品设计涉及侵犯第三人著作权纠纷或者其他纠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项目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由采购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部分价款;物品制作完成后,经采购方审核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余款。
六、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
七、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是经合法注册或者批准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报价方式、成交结果公告等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110室(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
(三)报价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设计方案、对照评分表提供的辅证相关材料。(报价材料加盖公章,统一装订一式两份,信封密封)
(四)本项目由采购方按报价单位资质、报价材料等进行评选和比较,经综合评选按最高分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九、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采购单位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50-350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