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一)委托运营内容
1.“五邑人社”微信公众号:每日(含周末及节假日,下同)发布一期微信推文,每期发布1篇及以上政务信息;委托运营的最后1个自然日,“五邑人社”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对比委托运营的首日增加4万以上;每月推文平均阅读数达到1700人次及以上、推文“在看”总数400以上、推文“点赞”总数400以上。协助优化公众号功能栏目。
2.“五邑人社”微信视频号、“五邑人社”抖音号:每周发布1条及以上视频信息。
3.“五邑人社”南方号、“五邑人社”头条号、“江门人社”政务微博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每周发布2篇及以上政务信息。
4.根据我局指定权威内容来源渠道,会同我局一起负责非原创微信推文内容、视频素材的收集。根据我局提供原创素材内容及要求,对推文和视频发布内容进行设计、编辑、排版,并提出策划修改建议。
5.根据我局业务需求设计修改3个PPT、制作15幅长图,PPT和长图制作数量根据工作实际调剂,总体数量为18个。
6.根据工作需求,委派拥有专业摄像摄影技术的工作经验人员为人社系统重要会议、调研活动等开展视频跟拍,制作5个的短视频(含拍摄、剪辑,每个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开展9场直播/录播活动(包括提供直播/录播平台和相关服务)。跟拍和直播活动数量可根据工作实际调剂,总体数量为14场。
7.协助将人社系统的重要信息稿件推送至央级媒体平台不少于20篇。
8.开展一次线上或线下“涨粉”活动(含活动费用1万元)。
9.如遇特殊情况,需在节假日完成相关任务。
(二)其它要求
1、拥有专业新媒体工作经验人员和独立的新媒体运营团队,具有新媒体运营经验。
2、委托运营期间,服务供应商需安排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接我局政务新媒体工作。
3、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图片、动图动画等素材,不能引起相关争议及专利纠纷。
4、严禁通过任何作弊途径刷量刷粉。
5、符合政务新媒体运营保密要求,不能泄漏相关工作秘密和账号、密码。
6、所有发布内容需经过我局审核和专门系统检测后方能发布,未经我局审核不能擅自发布或删除任何信息。
二、项目周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2024年5月)起365个自然日。
三、项目报价
最高限价为15.8万元(含税、直播服务、活动等所有委托项目内容的费用)。
备注:
1、投标总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或漏报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2、各项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为了保证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竞争,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报价若低于采购最高限价的80%,须对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如报价成本分析),否则将视为低于成本报价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四、项目验收及结算
委托到期后,开展项目验收,未完成委托运营内容1至8项工作任务,每项需扣除合同金额的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推文、视频等出现重大错误,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暂停发布的,扣除合同金额的1%。验收通过后,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服务供应商需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近3年未受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等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履约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提供《履约承诺函》)。
六、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书面报价表;
(二)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印章);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运营详细方案、运营团队情况、团队人员工作
安排及工作计划等(含人员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社保记录等);
(五)技术支持案例(含以往合作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微信公众号排版、长图制作、海报制作、视频制作、PPT制作等相关制作案例佐证材料,每项案例不少于2个);
(六)同类业绩案例,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承接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政务新媒体项目业务案例情况
(七)《履约承诺函》《服务保障措施》。
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两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4年5月15日(周三)下午17:30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综合规划科(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择优比选”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0-3935280。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