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消防应急演练工伤预防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三、项目服务内容
对全市48家重点企业开展48场消防应急演练工伤预防活动,每场时间为半天。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指导参训人员科学掌握面对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自救互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培训内容具体包括:
(一)理论培训授课:典型案例分析,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常用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与使用方法(含灭火器、防毒面具及室内消火栓等),正确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防火安全管理(家庭防火常识、办公室防火对策)等。
(二)逃生疏散演练:组织参训人员开展逃生疏散演练。
(三)实操体验课程:安全逃生屋体验,触电仪体验,心肺复苏和伤口处理,消火栓使用,过滤式逃生自救呼吸器使用训练,地震逃生屋体验,液化石油气瓶灭火训练。
四、项目服务报价
最高限价为24万元(包括设备租赁使用、课程设计、场地布置、师资费、交通费、税收等)。
五、项目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项目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项目服务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包括相关技术人员、资历等),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三)项目服务供应商不得向参训企业推销相关产品。
(四)项目服务供应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规范的档案管理。
(五)项目服务供应商不得利用采购方名义进行无关的任何活动,不能以任何形式将该项目中的服务内容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
六、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本项目实施方案。
(二)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姓名、职称、业绩等佐证资料。
(四)过往类似项目案例相关佐证资料。
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及递交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工伤保险科(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3935228。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