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挖掘和传承家政文化,宣传江门家政服务特色品牌,推动家政服务产业用工对接、服务对接、上下游对接,引导劳动力投身家政行业就业创业,扶持家政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拟组织开展2023年江门市首届家政文化节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等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江门市首届家政文化节策划、执行及宣传等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23年江门市首届家政文化节(以下简称“文化节”)主题为“安享家政 乐居江门”,拟于2023年8月19~25日在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举行(如因客观情况活动改期的,具体时间按采购方通知为准)。
文化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主会场设在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多功能厅,举行“万家灯火”计划签约仪式、省级诚信示范企业和省级培训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妈妈岗”发布仪式、“邑管家”评价体系发布仪式、文化节开幕式、《广东省家政服务条例》解读、暖场和中场文艺表演等议程和活动。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其他区域用于开展“南粤家政”工程家文化成果展览、“南粤家政”服务及装备体验展销、“南粤家政”工程专场招聘会等活动。
(三)预算金额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不超过1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响应的)。若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文化节活动服务完成之日止。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围绕2023年江门市首届家政文化节活动主题“安享家政 乐居江门”,策划、执行及宣传江门市首届家政文化节开幕式、“南粤家政”工程家文化成果展览、“南粤家政”服务及装备体验展销、“南粤家政”工程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具体需求详见《2023年江门市首届家政文化节活动服务需求表》(附件1)。
五、交付要求及交付时间、地点
(一)活动场地交付要求
1.验收要求:活动场地(含主会场、展览区、体验展销区、招聘对接区等)于8月17日开始组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展位布置、参展商进场等所有场地布置内容,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作出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应赔偿采购方的实际损失。
2.交付要求:活动场地于8月18日上午交付使用,开幕式主会场和领导巡场路线进行彩排。
(二)各项服务交付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文化节策划、执行及宣传等服务项目设计执行方案,方案中约定各项服务的交付要求、交付日期等,经采购方确认后实施。
六、商务条款要求
(一)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的方案制定、场地布置、物料设计制作、物资购买、活动组织、参展单位邀请、食宿安排、活动场地和设备租赁、车辆租赁、人员聘请、宣传推广、办公、劳务及税费等报价和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政府支付流程将合同总金额的7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启动政府支付流程将余下款项(合同总金额的30%)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3年8月8日12:00时止。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110室。
(三)需要提交的响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响应资料一式2份,加具公章后密封提交):
1.响应函;
2.书面报价表(附件2);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3)
4.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按照“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对应材料);
5.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6.本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活动场地平面图见附件4)。
八、确定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选”方式(评分项目见附件5)按最高分确定供应商,成交结果按有关规定公示。
九、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0-3506883。
(二)如有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506876。
十、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江门市首届家政文化节活动服务需求表.docx
附件4: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一楼、二楼和多功能厅平面图.pdf
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