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技能人才宣传栏制作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宣传栏制作。
(二)基本概况:为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的宣传工作,在综合楼五楼走廊墙壁设置技能人才宣传栏;并在五楼电梯出口安装单位标识(参考方案详见附件: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宣传栏报价表)。
(三)时间要求:签订《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技能人才宣传栏制作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15个自然日内完成制作安装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经营资质。
(三)供应商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登记3年以上。
(四)近3年未受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和未有不良信誉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
三、服务报价
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的宣传工作,在综合楼五楼走廊墙壁固定设置技能人才宣传栏;并在五楼电梯出口安装单位标识。项目实行费用包干,最高限价为10000元,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四、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参与报价单位须进行实地测量,参照参考方案的样图进行报价。
(二)中选单位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宣传栏的设计,设计方案需修改至采购方确认同意制作后方可安装。
(三)在中选单位整个作业期间,应为所有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所需的一切设备,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并要求作业人员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下作业。在整个作业期间(含交通)若发生作业人员意外伤残、身故及财物或其它损失的,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均不负责。
(四)中选单位在价格上应予以充分的优惠,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五、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书面报价表。
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两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费用结算
在通过询价后,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与中选单位签订制作服务合同。中选单位按照指定时间进场开展制作安装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自收到中选方有效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价款。如中选单位未按服务合同要求履行职责,采购方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按“资质符合、统一报价标准、承诺保证服务质量、价低者得”原则评审确定中选服务单位。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综合楼B5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50-3983990
项目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8:30至2023年3月2日17:30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12时。
附件: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技能人才宣传栏制作报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