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摄像头设备的需求,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系统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名资料。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摄像头设备采购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三、采购内容:摄像头设备。
四、建设投资:4.7万元以内。
五、建设工期:5天。
六、承包方式:按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备清单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调试、包质量、包安全。
七、售后服务:
(一)供应商必须保证有关设备设施的质量,送货上门,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二)供应商所投报的硬件产品均需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内免费维护,并免费提供备品、备件;无论在保修期(维护期)内或保修期(维护期)外,供应商均需提供上门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终身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设备发生故障后,自报障时起算,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设备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供应商应在随后6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同品牌原厂设备供采购人代替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八、资金支付、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款的50%支付给供应商;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工作日内,采购人凭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为尾款,一年后支付。
九、联系人:李生电话号码:0750-3935201。
十、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力和良好信誉,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一、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6楼局办公室。
(三)报名提交资料(密封后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报价函(含税);
2.采购一览表;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设备参数;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二、采购文件:见附件1。
十三、评选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文件进行系统的评比打分。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指标和管理服务指标各占30分,商务价格指标占40分(见附件2)。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将按由高到低的顺利进行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评选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附件:
1.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摄像头设备采购项目需求文件.docx
2.评分表.xls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