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多功能区建设项目智能监控。
二、项目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1997元(人民币叁万壹仟玖佰玖拾柒元整)。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1.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须现场勘察。
(1)各供应商在预约时间内自行到项目现场勘察,须对周边环境充分了解,对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应有充分的预见,费用自理;
(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各供应商须提前电话预约报备勘察人员信息,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能进场,勘察完后由采购方出具现场勘察证明;
(3)无现场勘察证明的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人提交报价资料时,必须在所有资质文件、封面及工程量清单上盖上单位公章(密封),否则被采购人视为不符合要求报价,不予采纳。
6.采购人保留资格后审的权利。
五、采购需求
(一)本次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
(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三)是否勘察现场:是。
六、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2年11月23日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102室)。
(三)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提供智能监控系统设备等相关经验的佐证材料(如合同、照片等相关资料);
3.智能监控系统设备报价表(详见附件1);
4.堪察现场证明。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按照供应商的报价、规模和相关经验,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只有1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八、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1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06899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和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为三年,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成交供应商施工、安装、调试及负责购买的设备、器材的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本项目保修责任范围,成交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保修响应时间:24小时内到场维修。
十二、其他要求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附件:
附件1 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多功能区建设项目智能监控报价表.xlsx
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