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专栏、专版
1.在江门本地报纸媒体开设人社宣传专栏,定期发布最新的人社政策、重点工作进展以及亮点工作等,篇幅1000字左右,共20期(如遇重要新闻事件或重点工作节点,增加刊发频率进行集中报道)(其中工伤预防10期)。
2.在江门本地报纸媒体通过整版版面,采取深度报道、“数读”解析、 、“图”看变化等形式进行人社专题宣传,篇幅6000字左右,配图1-2张,共6个整版(其中工伤预防1版)。
3.专栏、专版基本素材由我局提供,服务供应商根据素材进行补充采写、刊物编辑、刊物印刷等工作。服务供应商须确保稿件质量,在刊登稿件时同步在自主运营的APP发布,并积极向学习强国平台、“江门发布”政务微信推荐人社信息。专栏、专版题材加大数字化、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制作。
(二)主题活动
在江门本地报纸媒体通过开设人社工伤预防主题中小学生绘画/手抄报活动专栏,刊登活动成果图片,开展活动作品线上投票,为展示人社工作提供良好平台,共1期。
(三)网络信息监测
服务供应商对网络的人社信息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信息。
三、项目服务报价
最高限价为35万元(含税)。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报纸批发零售;自有出版物印刷设备;属于市级媒体,拥有报纸和“两微一端”新闻媒体传播平台;配备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五、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资质证明,需提供的资料参考本《公告》第四点“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方案。
(三)书面报价表。
报价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
六、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30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5综合规划科(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0-3873788。
附件: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媒体宣传项目评分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