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营造江门招工引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江门的城市形象知名度,吸引更多人才到江门创新创业,现需创作我市招工引才宣传音乐短片(MV),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招工引才宣传音乐短片(MV)制作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制作内容应为原创,不能抄袭以及存在与其他版权制作方冲突的行为。
(二)创作团队核心成员(如导演、作词、作曲、编曲、录音等)均为自有团队成员,没有分包与外聘。
(三)团队核心成员拥有丰富的音乐及视频创作经验,有人才引育相关主题的视频优秀代表作品,单个作品的网络播放量须达到200万次以上。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服务内容
紧扣江门市招工引才主题进行歌曲词曲创作、编曲制作、录音混音制作、分镜头剧本设计、视频素材拍摄制作搜集、画面剪辑、MV成片、歌词字幕制作等,并提供相关设计文案、视频、图片等有关素材。
MV所需的相关视频及画面素材应主要由服务供应商通过自身渠道拍摄或搜集整理。我局可配合提供近年来江门市开展招工、引才、育才等重大活动的高清照片,以及协调其他部门提供现有的江门市招商、文旅、城市宣传等视频素材资料。
五、技术指标要求
(一)数量及时长:MV数量为1个,时长约5分钟(含片头歌曲信息介绍)。
(二)MV风格要求:MV主题曲须为原创,歌曲风格为流行说唱,节奏明快,富有时代气息,副歌旋律悦耳易于传唱;MV视频与歌曲相结合,画面精美,剪辑流畅,镜头语言丰富,在内容设计上符合当代流媒体视频传播规律,引人入胜且具有传播性。MV歌曲及画面内容,既要突显江门传统历史文化底蕴,又要展现新时代中国侨都的城市魅力,紧扣招工引才主题,全方位呈现出居者自豪、来者依恋的幸福家园形象。
(三)MV部分画面要求:音乐短片(MV)具体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歌词信息或镜头画面:介绍江门的历史文化传承与底蕴,发掘中国侨都的发展脉络,凸显人文精神;介绍江门的地域特色,如自然风貌、非遗景点、历史名家、特产美食等,展现江门城市魅力,激发江门人的自豪感;介绍新时代侨都发展的新面貌,包括城市建设、交通区位、经济发展、重点产业、知名企业等信息;宣传江门在创新创业、人才引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风采,助力展现江门“能者上、贤者至、近者悦、远者来、居者安”的品牌发展理念。
(四)表现形式:视频格式为MOV/MP4,分辨率不小于1080P,后期配合各平台的发布要求调整视频格式与设计视频封面,可在自媒体、多媒体、微信等社交APP上发布。
(五)技术资料:1.MV创作方案;2.原创歌曲词曲小样与音频成品;3.视频脚本与分镜设计稿;4.输出成品视频文件;5.根据需求调整出发布版视频。
六、项目资金预算
20万元以内(含税)。
七、项目周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含法定节假日)。
八、采购需提交资料
请有意承接该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在公告时间内,结合项目需求报价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加具公章后密封。
(一)书面报价表;
(二)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设计方案;
(五)本《公告》第三点“供应商资格条件”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近三年经营业绩证明资料,可提供近3年与其他采购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以往MV制作案例等书面资料。
九、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2年9月26日日下午15时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科(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6楼)。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50-3935280。
附件:项目评审评分表.xls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