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江门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2022年度)》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响应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响应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响应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项目需求
聚焦广东省20个战略性产业、江门市15条产业链、我市各县(市、区)主导产业以及我市事业单位,对人才数量、专业、结构、学历、分布等进行深入调查,结合相关人才理论及统计分析方法开展研究,客观真实反映相关领域当前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以及未来3-5年的紧缺人才情况,形成目录编制说明、目录编制报告,并实现可视化。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成服务全部工作。
五、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政府支付流程支付20万元给成交供应商。
(二)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余下款项一次性支付成交供应商。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报价方式
(一)报价时间
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2年9月19日上午10:00时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5楼人才服务管理科。
(三)报价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书(内容应包括响应人情况简介、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近5年承接相关项目情况、投标项目工作方案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
3.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提供《项目综合评审评分细则表》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报价须将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选方式
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0750-3935215。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