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江门市“乐业五邑”创业加速营(第四期)实施服务项目。
二、采购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综合楼一楼。
三、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部署,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初创企业经营者创业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的青年企业家队伍,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22年8~12月开办我市“乐业五邑”创业加速营(第四期)培训,组织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
四、项目需求
由供应商组建专职团队完成创业加速营的总体策划、招生宣传、活动组织、专家聘请、授课辅导、培训总结及培训结束后的持续跟踪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1+6+3”工作安排,设计科学合理、侨乡特色突出的培训课程,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省20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方向、侨商发展史与机遇、品牌塑造与营销、商业模式创新等。授课师资中,高校知名教授、有关行业专家、创业导师所占比例不低于70%。
(二)负责活动的整体宣传及报名工作,在江门市内遴选出50位优质初创企业经营者(登记注册5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通过集中授课、企业游学、交流对接等方式进行授课,其中,集中授课时间累计不少于96学时,组织企业游学类活动不少于3场次,组织对接交流类活动不少于4场次。
(四)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台账。对每次集中培训(含考察活动等)情况开展宣传报道。培训结束后撰写培训工作总结,对本期培训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经验、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等进行总结梳理。
(五)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后,承办机构需在2个月内至少组织1次学员座谈会(含往期学员)深入了解培训成效。
(六)做好开展培训过程中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每次集中培训(含考察活动等)期间,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所在地最新的防疫政策,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七)配合开展相关创业加速营的工作。
五、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政府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给成交供应商。
(二)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政府支付流程将余下款项(合同总金额的30%)一次性支付成交供应商。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八、报价方式
(一)报价时间
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2年8月3日下午17:30时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就业创业促进科(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三)报价需提交资料
1.报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5.本项目团队负责人简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6参与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以往承办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报价须将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选方式
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50-3506897。
附件: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