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就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的运营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购。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及服务期限
(一)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服务费包含运营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等)、设备使用成本(含维修、维护费)、办公经费、创业项目引进经费、宣传费、创业项目路演经费、创业活动举办经费、创业导师劳务费、投融资专项对接服务费、创业培训(实训)活动举办费、资料印刷费、税费、利润等。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合计共12个月(一年)。
三、服务需求
本采购项目主要为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具体包括:项目引进、创业孵化、业务交流、导师问诊、产业宣传等。项目概况及运营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创新创业园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或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及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五、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2年1月21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价文件。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部(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102室)。
(三)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2.《投标评分表》(附件3)所需的佐证材料。
(四)递交文件时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步骤: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对照《投标评分表》先进行技术、商务、价格等方面评审,再对投标人现场路演答辩情况进行评审,最后评审小组出具评标报告。
(三)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审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项目报价、答辩情况等,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现场答辩评分等,各成员评分相加求算术平均分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若只有1家供应商,则只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七、结算方式
合同金额以中标供应商投标金额为准(最高限额100万元),本项目运营服务费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第二期为运营服务期满后,依据《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运营服务质量考核评估表》(附件2)的考核结果在60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102室;
联系人:吕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06899。
附件:1.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委托方第三方运营服务需求.docx
2.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运营服务质量考核评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