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下列相关服务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配送地址: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职工饭堂(江门市堤东路93号)。
(三)配送品种:肉类、水产品类、蔬菜瓜果类、粮油酱料副食品类等。
(四)货物报价及价格:本次采购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xx%)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其中肉类及水产品类、蔬菜瓜果类、粮油酱料副食品类分别投报相应的费率,服务期内相应投标费率不作调整。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计算,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供应商所投报的各品种货物供货价格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供应、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五)采购方式、供应商数量:本次采购将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采用综合评选方式最终确定2家服务供应商。
(六)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内,由2家中标服务供应商累计各供应6个月,原则上以各自投标报价进行供货(发生不可抗力事项或市场价格波动异常除外)。
(七)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按实结算。
具体详见《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货物质量及服务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适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供应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与经营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考核机制
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每月对根据《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详见《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货物质量及服务要求》
四、退出机制及相关说明
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需按本项目相关退出机制相关约定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货物质量及服务要求》
五、综合评选原则及方法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人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组建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细则具体详见《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六、获取报名信息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1年12月28日止。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局官方网站获取。
七、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原件核对、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由采购人确定。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6楼办公室)。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6楼办公室
(三)联系人:李先生、林小姐
(四)联系电话:0750-3935218,0750-3935231
(五)传真:0750-3351343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货物质量及服务要求
2、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3、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供应商月度评价表
附件1:
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货物质量及服务要求
一、产品质量要求
所有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A肉类
1、肉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注:供应商所供应的肉类产品必须是当日新鲜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必须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且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每批鲜肉可以是江门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鲜肉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注明保鲜期。
3、供应和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框、箱、袋)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须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产品中心温度控制在-2℃到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5、货物重量验收:新鲜肉类产品直接称重验收。
6、所有的新鲜肉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B水产品类
1、水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注:供应商所供应的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5、供应和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 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须用制冷车配送,保证水产品中心温度控制在-2℃到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6、货物重量验收:
新鲜水产品直接称重验收。
冻水产品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 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7、所有的水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C蔬菜瓜果类
1、蔬菜瓜果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注:供应商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所有蔬菜瓜果须有无农药残留等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值》(GB2763-2014)的规定。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从蔬菜瓜果色泽看,各种蔬菜瓜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瓜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瓜果气味看,多数蔬菜瓜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瓜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瓜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 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瓜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瓜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供应和配送要求:
蔬菜瓜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要求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确保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保证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瓜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5、蔬菜瓜果卫生质量要求符合 GB2763-2014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6、货物重量验收:称重验收。
7、所有的蔬菜瓜果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D粮油酱料副食品类
1、粮油酱料副食品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注:供应商所供应的粮油酱料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供应和配送要求
中标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 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要求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 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4、所有的副食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二、其他配送服务要求
1、采购人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方式(含微信、传真等)向中标供应商发送订货通知书,内容包括:商品品种名称、数量、规格、送货时间、加工要求等。中标供应商按照订货通知书要求,按时送货至指定位置,交付商品并验收合格。
2、中标供应商须建立及时响应机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订货通知书进行调整,临时修改订货通知书内容或增加新的订货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经采购人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供货。
3、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货通知书配送货物,不得擅自更换品种、增减数量、改变规格,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季节因素、商品短缺等客观原因确需变更品种或规格的,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中标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因客观不可抗力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满足采购人需求。
4、中标供应商须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以备查验,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提交相关记录及证明材料。
5、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职送货员及专车送货,负责货物的搬运、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
6、中标供应商送货车辆进入采购人相应指定食堂,必须服从管理,车辆按规定行使,在指定时间内送货,在指定地点停放、卸货,相关送货车辆信息、配送人员需提前报备。
7、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食材进行前期处理及加工。
★8、采购人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通知30分钟内按要求配送相应食材;若中标供应商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采购人可代买,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三、货物的验收
1、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中标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验收人员共同检查货物质量,货物须符合本技术要求中的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按索证→抽查→ 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供应商每次配送商品须附有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种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送货单上内容必须与采购人订货通知书一致,送货单打印清晰,不得手写涂改。中标供应商首次配送时提供相应食品种类规定相应证明材料。
2、验收人员根据订货通知书及送货单、商品合格证明等,查验商品以确保符合要求。对于商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方验收人员一起签名确认。若有不合格产品、保质期过期的商品等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验收人员当场拍照存档、记录,开出退货单。
3、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抽查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采购人的损失由该违约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供货商品若与订货通知书不符,须立即更正,补送或更换的商品必须在1小时内送达。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当场清退,数量不足或部分退换货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 1 小时内将补送或更换的商品送达。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的损失由该违约中标供应商承担。
5、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四、考核机制
1、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详见公告附件3),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改;
2、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评价过程中,如有1个月低于80分的,中标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连续2个月考评分低于80分,采购人将当月结算款的3%作为违约金。连续3个月考评分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因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不能达到考核项要求的,应在考核前7天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免除对应项的考核扣分。
五、退出机制及相关说明
1、中标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廉洁承诺书,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服务期内,若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与采购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在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一切损失。
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食材等商品,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服务期内,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则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8、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服务期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或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采购人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采购费用。
10、供应商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商品价款、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六、定价机制及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采购报价采用费率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xx%)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其中肉类及水产品类、蔬菜瓜果类、粮油酱料副食品类分别投报相应的费率,服务期内相应投标费率不作调整。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计算,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例如:某商品价格为100元,卖家给予买家85.00%的费率,则折后的价格=100×85.00%=85元,费率即为85.00%,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确定机制按本次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中标费率为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一年的中标费率,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改。
3、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货物(或物资)的售出。供货和定价按供货周期管理,每个供货周期一般为30天(具体时间在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约定)。
4、每个采购周期开始前,采购人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rajayuj.com/bmpd/jmsfzhggj//)中公布的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定价日当天没有公布价格的,以最近一次日期公布的价格作为参照)为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按中标费率计算每个货物品种的各产品单价。最后,经过采购人定价程序定价后确定每个货物品种的最终供货单价。采购人按最终供货单价向中标供应商下采购订单。中标供应商按采购订单的内容和要求供货。最终供货单价在当次供货周期内保持不变。
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中标费率
结算价=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实际供货量
5、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双方共同在周边市场调研的价格作为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
6、每个采购周期前干货制品、酱类食品、调味料或其他特殊食材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在周边市场调研的价格作为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
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中标费率
结算价=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实际供货量
7、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费率为100.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费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费率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结算方式:
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
中标供应商完成当月订货通知书核对且确认无误后,中标供应商按经双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于次月10日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
附件2:
江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评分细则
(一)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评比阶段,对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二)资格审查表
(三)符合性审查表
(四)本项目的评标因素如下:
1.技术商务评定
(1)由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指标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商务评分表》。
(2)将每一个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分汇集,汇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定得分。
2.价格评定
(1)价格扣除后的价格评分:将评审小组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的最低投标费率作为评标基准费率,定评标基准费率的价格评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各类货物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10。
(2)价格评定得分=各类货物投标报价得分之和。
3.综合评估分的计算
(1)综合评估分=技术商务评定得分+价格评定得分;
(2)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总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评估分相同的,按投标费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估分且投标费率相同的,按技术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从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两家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