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6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5号)的精神,为推动建筑业“千企万人”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活动的开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为“采购人”)拟通过采购服务对我市工伤事故高发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劳动安全防护(如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预防)的宣传与培训,从而控制和降低建筑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
二、服务内容
(一)宣传方面
举办一场大型的江门市建筑工程项目工伤预防培训启动会。在市内举办一场覆盖江门市内各主要建筑工程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启动会。活动目的:提高建筑企业及职工对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认识,营造建筑企业及职工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的氛围,为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群众基础。活动形式:选定一家能容纳100人的左右会场,部署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工伤预防工作,服务实施机构做试点工作具体介绍,进行工伤预防政策宣讲、派发工伤预防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开展工伤预防体验等。
(二)培训方面
对江门市(含三区四市)45家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培训对象为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已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工地,计划培训5500人次员工,服务实施机构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定制具有针对性、符合建筑工程项目需求的个性化课程,并组织安全管理骨干、生产一线班组长和施工一线工人开展现场互动与持续改善式工伤预防培训。要求如下:
1.应深入参训建筑工地进行工作环境现场风险评估,并提供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内容需涵盖改善建议和措施,同时,根据建筑工地的需求,提供针对性较强的互动式培训1-2次。
2.负责对工伤事故多发单位组织工伤预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编制培训课件(培训课件需在培训前提交采购人工伤保险业务部门),从《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预防安全生产及工伤事故、防治职业病等方面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施工一线工人等进行全方位的工伤预防培训。
3.负责确定工伤预防培训场地,负责和受培训建筑工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务必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4.开展培训须对培训过程现场摄像及拍照,须定期将培训过程以文档记录形式(附视频、照片)反馈给采购人。
5.采购人对服务实施机构开展“项目”的实施不定期抽查,项目完成后,服务实施机构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完成报告及相关资料。采购人组织工伤预防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三、项目服务有效期和金额:
本服务有效期为12个月,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万元(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费、场地、设备、利润、税金、风险等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人应当是合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应在建筑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能组织发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培训,具有良好的信誉。
3.响应人应当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6号)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购项目要求:
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
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收到服务实施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40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60%支付给服务实施机构;
(2)完成服务周期内所有服务内容且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并在收到服务实施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40日内,将余下款项(合同总金额的40%)支付给服务实施机构。
服务实施机构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3.评审方法和标准:
六、成果要求
1.完成服务内容中的各项工作。
2.100%完成45家建筑工地5500人次员工工伤预防培训
服务(包括工作环境巡查、参与式培训和回访),各建筑工程项目受训员工、负责人及管理层满意率达85%以上。
3.培训工地员工的知识、信念和行为有了明显改善。
4.100%完成参训建筑工程项目的《现场工伤危险因素评估报告》。
5.形成完整的项目总结报告。
七、报价需提交资料
1.书面报价表。
2.有效登记(注册)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职称证书等)
4.本项目运营方案。
5.以往类似项目案例、规章管理制度。
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1.报价及递交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工伤保险科(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3.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4.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0-3935236。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