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执行方案
二、资金来源:江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三、控 制 价:30万元
四、项目概况: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50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拟组织开展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工作,计划征集不少于30个项目参加评审,评审方式为线下线上相结合评审。
五、项目清单(含项目内容、项目说明)
序号 |
项目内容及节点安排 |
项目说明 |
1 |
活动策划(2021.12-2022.01) |
整体策划申报评审及相关配套活动,制定申报评审整体服务执行方案,拟定进度计划、评审规则、评审工作方案。 |
2 |
宣传发动(2021.12-2022.02) |
1.通过活动主办单位、响应人自有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市级及以上媒体等广泛持续发布活动相关信息;项目申报发动期间,起草不少于5个新颖、有创意、吸引力强的宣传文案对资助申报进行宣传发动,累计宣传不少于10次。 2.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和境外机构、高校等其他渠道资源,发动和挖掘优质项目申报。累计组织宣讲会(线上和线下)不少于6场,其中至少2场需面向境外开展。 |
3 |
评审组织(2022.02-2022.03) |
1.审核培训。结合申报条件,响应人组织各县(市、区)工作人员进行申报初审培训;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复核。 2.参评辅导。对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评审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前辅导。 (1)组织做好专家评审流程和要求的讲解。 (2)指导参评人员做好参评准备。 3.组织开展评审。 (1)负责评审场地租赁、现场物料设计制作及布置、开展评审(视情况开展线上评审或“线上+线下”评审)、接待联络、现场服务保障等; (2)负责与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协调对接; (3)结合项目申报数量情况,必要时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并打分; (4)结合项目申报情况,负责选派不少于11名正高级职称以上(个别行业专家紧缺的可以聘请副高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评审经验的科学技术、风险投资、企业管理等不同领域的市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现场评审,其中每个产业(专业)选派不少于2名科学技术专家参加评审,经综合评分后确定拟资助项目; (5)保障评审期间对评审全过程进行录制供采购人存档。 评审后,提供1篇综合性的新闻稿件,并及时在有关部门官网、承办单位的自有平台、市级及以上媒体进行报道。 |
4 |
成果汇编(2022.03-2022.04) |
做好完整的信息及资料采集、留存,汇编成册,于项目结束15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评审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活动组织实施、宣传推介、评审现场的安排、配套活动、培训及服务等各方面文字、数据、图片及现场照片等资料。工作总结应结构清晰、条理明晰、语言精炼、数据准确、突出活动的重点和亮点。此外,对专家评委会的定性评价意见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完成各项目评价的编写工作,对拟入选资助项目的计划书、资金任务指标等提出专业意见供采购人参考。 |
5 |
跟踪服务(2022.04-2024.04) |
自评审结果生效(公示结束次日)起,2年内对受资助项目进行跟踪,每半年回访受资助项目至少1次,跟进各受资助项目协议签订、项目落地、项目进展情况等,适当为受资助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对接技术合作、商务发展、投融资等有关资源,协助受资助项目与政府部门沟通,并将项目有关情况和服务情况报送采购人。 |
6 |
疫情防控 |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切实做好相关活动、人员防护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申报评审活动中产生和扩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
7 |
其他可提供服务 |
其他响应人可提供有利于本服务项目开展的服务。 |
六、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21年12月-2024年4月。
七、对响应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响应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开报名,按评分择优选取。
九、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管理科(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509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1年12月15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二)递交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管理科(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509室)。
(三)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5日10:30(北京时间)。
(四)开启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3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