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南粤家政”工程宣传片制作。
(二)最高限价:含税45000元(人民币)。
(三)项目要求:
1.数量及时长。宣传片数量为2个,1个原片时长约4-5分钟适用于日常大屏宣传,1个短片时长约30秒-1分钟适用于抖音等自媒体宣传。
2.作品内容。
(1)突出主题性。宣传片以影片配旁白形式展示我市“南粤家政”工程的主题特色、发展成果、成效亮点,展现“南粤家政”工程对社会各界、各层次群众的受惠情况。
(2)确保原创性。本宣传片的拍摄脚本由供应商负责编制,内容应为原创,不能抄袭以及存在与其他版权制作方相冲突的行为;创作者应拥有作品版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未公开发表过。
备注:我单位可提供的素材有:部分“南粤家政”工程的培训照片和主题活动照片,其他宣传片所需的素材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解决。
3.表现形式。视频格式为MOV/AVI,分辨率:不小于1080*1920 dpi,后期压缩一个720*480 dpi的视频文件,可在各媒体、平台上正常发布。
4.分阶段验收资料。(1)宣传片创作方案;(2)拍摄脚本;(3)镜头设计稿;(4)输出视频文件;(5)根据需求剪辑成精简版视频。
5.其他事项。宣传片旁白由供应商提供录音棚及配音员录制。
二、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综合评选。
三、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一)报价单位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符合从事本项目的要求;
(二)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合同履行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本项目。
五、报价及成交结果公告事宜
(一)报价时间及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报价单位工作人员当面提交,不接受快递等方式报价(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30-17:30)。
(二)报价材料。除光盘外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
1.书面报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以往宣传制作案例(刻录成光盘,建议提供不少3个制作案例);
4.本项目设计初步方案或思路;
5.近3年与其他采购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过往业绩的资料;
6.对照评分表可提供的其他辅证材料。
7. 编制“南粤家政”镜头设计提纲。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一楼102室)。
(四)联系方式:李小姐,电话:0750-3506899。
(五)成交结果公告。本项目由我单位按报价单位资质、报价材料等进行评选和比较,经综合评选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附件:项目评审评分表.xls
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