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工伤保险协助员”上门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为因工受伤职工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对因工受伤的职工,工伤保险协助员以探访形式向其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服务,让其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如:工伤认定、工伤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辅助器具安装、工伤待遇申请等,协助宣传“五邑人社”微信小程序的工伤事故报备平台。
(二)为因工受伤职工提供上门服务。对因工受伤住院治疗的职工,工伤保险协助员上门对其身份、工伤保险参保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探访受伤职工的情况,及时向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提供申请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服务指引,并一次性书面向其告知申请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对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提供康复服务指引。工伤保险协助员根据探访工伤职工的情况,对经过临床治疗后,发现具备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在其认定工伤后,及时向其提供专业康复知识介绍,在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同意接受康复治疗的情况下,配合工伤职工办理申请工伤康复的有关手续,协助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扩大工伤康复覆盖面。
(四)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向工伤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派送工伤保险政策等有关宣传资料。
(五)协助开展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在开展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医院现场提供协助服务,对鉴定现场情绪激动的职工提供心理辅导,协助制作劳动能力鉴定文书。
五、采购项目服务对象
1.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2.在江门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疑似工伤的参保人。
六、采购项目服务数量
1.合同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不少于3000人次。
2.合同期内参与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服务不少于12场次。
3.合同期内每月到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市劳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制作劳动能力鉴定文书的天数不少于1天。
七、采购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八、供应商资格
要求具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供应商资质,有承担住院探访服务能力,配备社工服务经验和专业医学(康复医学)知识背景的服务人员。社会组织评定等级4A以上的优先考虑。
九、采购报送文件报送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提供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年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介绍,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
十、提交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7月6 日-2021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一、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三楼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750-3935236。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