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需求
设计和印制“人才绿卡”。
二、报价最高限价
5元/张。投标人须对“人才绿卡”的设计和制作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
三、制作要求
(一)设计及成品要求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文字内容和格式要求,自行添加部分来源合法的图片(必要时可结合实际现场拍照取材)进行设计排版,做到设计精美、时尚。确定中标后,供应商至少提供三个设计版面供采购方选定,并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采购方审核通过;
2.印刷字迹清晰,颜色均匀适度,色泽一致,表面采用磨砂工艺;
3.成品做好包装,无破损;
4.卡片制作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如质量属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负责免费重新制作。
(二)规格
(三)制作数量
总数量预计约9000张,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其中首批制作约6000张,其余逐月按采购方实际需求制作。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的保密条款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有关的数据、资料或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由于中标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冒用、误用或违法使用数据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其他要求
1.采购人“人才绿卡”文字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负责提供底图、设计、排版、修改、印刷等服务,并根据印制卡片所属市区配送到相应市区指定部门,配送地址详见附件2。
2.采购合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供应商每月根据采购人报送的制卡需求进行制卡,卡片制作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首批卡片约6000张,在卡片设计定版后,在采购人提交印制数据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制作并交付。
3.确定的卡片设计版图著作权归采购方所有,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卡片版图用于采购方印制“人才绿卡”以外的其他用途。
4.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其中首批制作约6000张,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首期余款。其余逐月按采购方实际需求制作后,每年结合实际对账情况,支付一次至三次款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单位和工商户,经营范围要有广告设计、制作、印刷业务等相关内容。熟悉政府宣传推广、与政府部门有合作经验的优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报价要求:
(一)投标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价表(见附件3);
2.按设计及成品要求至少提交一份“人才绿卡”设计效果草图(彩色打印);
3.若干以往类似成熟质优的项目成品或底稿;
4.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5.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二)本次报价须将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确定供应商
采购方组建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成员根据最终报价情况、涉及效果草图、参考投标方提供的类似成品(底稿)及设计构思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承诺的物品设计、服务质量等达不到采购要求,则取消其资格,并按评标得分从高到低按次序选定候补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11:3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五楼人才服务管理科。
(三)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3935215。
八、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附件1-4.docx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