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市通过前端化解、部门联动、督办落实等三大措施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形成“三升一降”(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调解案件所占比重上升,案件增速下降)良好局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8732宗,仲裁结案率98.10%,再创新高。
壮大队伍力量,案件前端处置。在全市7个县(市、区)组建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伍,通过“一对一”上门服务方式,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前端化解用人单位发生用工纠纷风险,2023年度共为850家次的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和指导服务,全市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增幅同比下降10.52%。同时,为保持仲裁公信力,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组织举办仲裁员年度注册培训、仲裁案例研讨会、各县(市、区)仲裁院长座谈等培训交流活动4场次,促进仲裁员在工作过程中提高办案质量标准,有效提高仲裁结案效率。
形成部门联动,提升办案质效。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执法机构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事实共认、热点难点问题会商,对法律明确规定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的,指引当事人依法申请处理;对因用人单位明显违法行为侵害权益的,指引劳动者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既减轻办案压力,又提高了争议化解时效,全市仲裁机构化解案件效率同比提升2.4宗/天。加强与司法机构的合作,联系律师入驻仲裁机构,定期坐班开展法律援助,帮助当事人清楚了解自己诉请预期,提升了争议在调解仲裁阶段化解比重,在争议案件总量同比增长26.27%的情况下,成功调解率达到83.45%,同比增长1.87%。
落实责任督办,流程环环相扣。健全仲裁办案通报督办机制,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仲裁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各位仲裁员快速办案的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建立未结案件清单台账,厘清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每一宗案件在审限内办结。同时,对月度跟踪监测所统计的未结案件情况,实行系统内通报、直接发督办函等方式予以提醒,把案件化解责任落实到仲裁工作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2023年下发5份通报、督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