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劳务市场秩序良好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效应对企业及劳动者关注的劳务市场监管及用工问题,2月8日下午,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第二党支部联合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组成调研组实地到广东江粉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开展“红色加速度”纾困暖企行动和规范劳务市场运营督导行动。
调研组主要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劳务市场监管方面开展,听取企业诉求,现场了解企业招工难、用工成本增加、劳务中介合作等问题,听取企业对劳动关系、劳务市场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企业宣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扩岗稳岗、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
“一年之计在于春”,企业通过劳务中介方式大量招工的同时,部分求职者也开始通过劳动力招聘市场或中介寻找心仪的工作。部分没有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许可证的黑中介趁此机会蠢蠢欲动,以介绍工作的名义,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防范意识薄弱的机会实施诈骗,收取高额中介费。因此,年后求职,以下五种“套路”不得不防:
(一)“流窜”招聘诈骗。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号,在人员流动量大的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或街道临时搭建摊位,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进行招聘,并向求职者收取各种费用。
(二)“双簧”招聘诈骗。一些劳务中介与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先由中介单位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后由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假装招聘人员,收取体检费、服务费、押金等费用,再编织种种理由拒绝安排上岗或中途辞退,甚至介绍人就此“消失”。
(三)“捉迷藏”招聘诈骗。一些中介在醒目地点张贴相当诱人的招聘启事吸引应聘人员上门后,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称帮助介绍工作。后又称介绍的职位已满,并承诺尽快联系核实的单位。事后又以各种借口,采用“拖”的办法敷衍,达到不退还费用的目的。
(四)“虚假”招聘诈骗。一些不法分子以丰厚待遇为诱饵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招聘”之名行骗,谎称自己有中介资质,可以介绍高薪工作,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押金,后续发生介绍人“消失”,押金难以追回。
(五)“钓鱼”招聘诈骗。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在街头散发或者张贴高薪招聘广告,或者在热门招聘网站上设置钓鱼链接,诱导应聘者点击链接。一旦与诈骗分子取得联系,诈骗分子会以各种借口,例如需要缴纳体检费、报名费、车费等为由要求应聘者将钱汇入某个账户实施诈骗。
广大务工人员在求职时及企业在选择劳务中介机构合作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劳务中介机构。如遇以下违法行为,可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现场进行举报投诉或通过拨打12333热线举报投诉:
(一)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非法经营职业中介或劳务派遣业务;
(二)在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发布虚假或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介绍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以“返费”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
(四)劳务派遣用工超出规定比例、使用童工;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超时加班;
(五)非法向劳务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以劳务派遣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借“劳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规避劳务派遣规制;
(七)网络招聘服务中未经企业认证可发布职位;
(八)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泄露个人信息;
(九)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