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异地务工人员综合性政策。
四是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五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和争议仲裁工作。
六是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江门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七是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雇员综合管理和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政府工作部门有关人员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