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系列行动
近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林业等部门开展岁末年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私屠滥宰和农产品违法违规用药,非法添加等行为,保障2022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1月以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派出检查人员90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50多家次。其中检查生猪屠宰场(厂)14家,羊集中屠宰点1家,家禽屠宰点13家,本轮检查没有发现私屠滥宰行为;其中开展野生动物联合检查行动,检查市场6个,酒楼食肆6家,张贴宣传画报6张,发放宣传单60多张,本轮检查没有发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本级抽检种植业产品183批次、畜禽产品97批次、水产品12批次,合格率100%,县级农产品定量检测159批次、县镇农产品快速检测27301批次,合格率100%。
我局将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3301540)
郑少强同志部署工作
一、开展肉品安全执法行动
1月28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局党组成员、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钟国活、副局长赵善和带队,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屠宰执法检查行动,分别对蓬江远汇、水街和江海江南等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对其中的家禽屠宰点、农贸市场的猪牛羊经营户及其产品等进行检查,询问猪牛羊肉来源,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和“两证两章”不齐现象(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是否有私屠滥宰、病死病害以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等违法行为,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猪牛羊肉。
二、开展屠宰场所执法检查
1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志坚带队开展生猪屠宰检查。尤其是加大城乡结合部、已关停的屠宰企业以及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开展巡查,严厉打击注水注药、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死猪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本轮行动没有发现私屠滥宰情况。
三、开展种植、养殖业场所执法检查
1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小丽带队到鹤山市对畜禽养殖场、蔬菜基地进行抽样检查。1月以来,重点检查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大户和畜禽养殖场(户)有无使用违禁药物、违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是否执行休药期规定,投入品来源是否正规等。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步开展系列执法检查行动
1.蓬江区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期间到蓬江棠下屠宰场、远汇、水街等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联合检查行动。
2.江海区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期间到水产养殖场、农贸市场、种植基地、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农产品质量联合检查行动。
3.新会区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期间到会城濠桥市场、悦洋市场等贸易市场及新会肉联厂、罗坑屠宰场等场所开展农产品质量联合检查。
4.台山市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期间到台城街道办白水市场、新宁市场、二仓生猪屠宰场等场所开展农产品质量联合检查行动。
5.开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林业、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节前野生动物联合检查行动,检查市场6个,酒楼食肆6间,张贴宣传画报6张,发放宣传单60多张。
6.鹤山市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期间到金水东农贸市场、中东西市场以及鹤山市纯良农产品有限公司种植场等场所开展农产品质量联合检查行动。
7.恩平市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期间,到恩城街道办事处、沙湖镇、牛江镇、良西镇等地的恩平市食品企业有限公司、恩平市高园仁丰水稻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慈菇种植田块等屠宰场所、养殖场所、种植场所开展农产品质量联合检查行动,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