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对全市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和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少强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新会区、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作了汇报,各沿海镇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志坚通报了全市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的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并重点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一是加快船载定位终端服务项目落地;二是抓紧落实政策性人身意外保险项目;三是继续引导涉渔乡镇船舶从业人员参加渔业船员考试培训;四是推进网格化建设和规范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力度。
郑少强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做到思想上“零偏差”。要守住“稳”这个底线,夯实“管”这个基础,拓展“拆”这个态势,按照“属地负责,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涉渔乡镇自用船舶监管工作。二要准确把握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注重统筹实施,努力做到推进上“零落差”。各市(区)要全力以赴、倒排时间、挂图作战,严守时间节点要求,完善涉渔乡镇自用船舶系统信息,配足配齐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基础安全设备,推动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安装船载定位终端,引导从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配齐镇(街)、村网格员,以人联船,细化网格管理。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要素保障,做好统筹结合,努力做到行动上“零时差”,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加强横向沟通、上下联动。特别是台山市、新会区的涉渔乡镇自用船舶数量多,任务重,要围绕经费人员配备、矛盾排查、问题整顿等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措施,切实把全市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和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广大渔业从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大局稳定向好。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汪炳康主持会议。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沿海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