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农办组织各市(区)委农办召开2020年度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委农办、市扶贫办专职副主任钟国活主持会议,全市7个市(区)农业农村系统相关负责人共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在延续2019年度考核好的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简项”“精准”“科学”“赋权”。
进一步缩减考核对象范围,更加强调考核公平性。
这次共考核全市7个市(区)、抽考14个镇(街)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考核27个牵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单位由原51个减至27个,考核对象总数由原72个减至48个。一是继续考核牵头部门,不再考核参与部门。二是市考核核查组7个组成部门不再列入2020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象,不再享受江门市直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涉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分。三是按照城镇化程度不同,将全市73个镇(街)区分为三类,其中城镇化程度高的一类街道不列入抽考镇(街)对象;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二类街道以及城镇化程度较低的三类镇共70个镇(街)继续列入抽考镇(街)对象,各市(区)均各随机抽取1个街道和1个镇进行考核。
精准设置考核指标,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重点工作。
参照省的做法,全面考核《市硬任务方案》、《市重点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对市(区)、镇(街)和牵头部门评议评分考核指标区分设置约束性和指导性两个类别指标,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更加注重以统计数据说话、以工作实效评判,尽量归并整合优化考核指标,一是市(区)考核指标。由2019年度8个方面25项指标,调整为8个方面18项考核指标内容。二是抽考镇(街)考核指标。由2019年度9个方面14项考核指标,调整为6个方面10项考核指标,三是牵头部门考核指标。由2019年度4个方面8项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6项考核指标,尽量做到精简、有效。
分类别制定评分办法,更加注重考核科学性。
针对城镇化程度不同,对市(区)、镇(街)和行政村(含58个“村改居”社区)等分类别制定评分办法。一是将7个市(区)区分为城镇化程度高的蓬江区、江海区以及其他5个市(区)两个类别;二是将列入抽考的70个镇(街)区分“二类街道”“三类镇”两个类别;三是将列入2020年度实地评估评分的行政村区分为城中村(城郊村)和纯农村两个类别,各镇(街)均随机抽取1个城中村(城郊村)和1个纯农村;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
赋予牵头部门自主权限,更加贴近工作实际。
考虑到每个评分牵头部门对各项考核指标相关考核内容的评分要求不同,规定由评分牵头部门自行制定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将评分标准和评分依据报送市考核核查组。明确牵头部门对市县有关指标评分,既可以直接运用部门专项督查、考核和评估的结果,也可按照评议评分表自行制定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会议强调,要推动制定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以及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领导班子县域经济考核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今年,我市将对考核排名前列的市(区)、镇(街)及部门,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予以通报表扬。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确定2020年度抽考的镇,会议期间还设立了现场抽签确定抽考的镇环节。在市委农办组织及全体与会人员见证下,全市(区)代表逐一上台现场抽取本市(区)被抽考的镇。
会议期间,市委农办督查考核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2020年度江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并对参会代表提出的疑问逐一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