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兽医师袁泰斗率畜牧与饲料科、兽医与屠宰管理科负责人等党员干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新会区3家刚获得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召开普法座谈会,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
座谈会上,畜牧与饲料科负责人李珍瑜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进行普法宣传,并针对饲料添加剂厂的原料购进、质量管理、标签使用、仓库管理等环节进行详细说明,并解读《广东省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在水产养殖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的“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产品,应按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随后兽医与屠宰管理科负责人缪开源针对目前以“水质改良剂”为名,实际作用为兽药的水产投入品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的乱象,重点解读《广东省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兽药管理的政策措施。明确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水产投入品应按照兽药监督管理,并对《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无证照制售兽药或假兽药的罚则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倡导,饲料添加剂厂必须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管理,严禁制售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水产投入品。
通过业务培训和普法教育,提升了水产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增强了饲料添加剂生产管理水平,为规范管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利于构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新秩序、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