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江农函[2016]524号),现将2018年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点申报工作。
一、申报数量及优选规则
各市(区)分别推荐4-5家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的农业企业(合作社)作为2018年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点候选对象,优选赋码数量排行前25名的企业创建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点。2018年我市重点创建2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点。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点必须是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线上企业,且通过该平台申请赋码。
(二)2018年生产经营的系列产品已实现赋码追溯,赋码产品10000件以上。
(三)打码方式要求
1、企业采取印刷打码(自行配备打印机打印不纳入本次申报条件),数量统计以相关合同或订货单据为准;
2、企业通过溯源平台申请委托打码,数量统计以溯源平台数据核对为准。
(四)安排溯源专责工作人员负责。
三、申报流程、方式
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2018年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点申报表》,并根据以下两种打码方式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一)采取印刷打码需提供:
1、企业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或订货单据复印件(需附印刷模板照片);
2、三张不同农产品赋码照片。
(二)通过溯源平台委托打码:
1、委托打码凭证,如平台申请截图等;
2、三张不同产品赋码照片。
经所属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签署推荐意见,于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加盖公章,相关佐证材料附后,一式一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交流科。
四、考察审核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示范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审核,并在江门市农业信息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通报确定2018年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点名单,每个示范点奖补1万元,并进行统一挂牌。
附件: 2018年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点申报表
(联系人:廖德华,联系电话:3887687, 邮箱:kj3887633@163.com,邮寄地址:江门市农林横路1号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交流科)。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