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18]19号)、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农[2018]217号)要求,落实我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示范,现将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在辖区内认真组织好县级运营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及认定规则
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遴选,各市(区)分别推荐1家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企业、合作社)作为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候选对象,地级市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运营商根据申报要求从中择优认定2家,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2家县级运营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支持开展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要以满足“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为基本要求。
县级运营中心要配合省级运营商的运营方案和要求开展工作,实现全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运营工作统筹协同。
(二)配置要求
县级运营中心符合“六有”标准,即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
1、有场所。有专门用于实现“四类”服务的场地,建筑设施安全完备。场地选址应在城区内、交通便利、人流聚集,专职用于运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2、有人员。有专职从事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工作及服务的人员不少于3人。通过培训,能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追溯服务等工作。
3、有设备。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视频等基础设备。通过建设,有满足培训体验服务的多媒体设备和满足粤农优品认证的农产品溯源与快速检测的专用设备。
4、有宽带。具有不低于100M的光纤宽带网络,提供免费wifi环境。
5、有网页。能实现与省公共服务平台和村级益农信息社对接,并定期更新维护,及时发布和报送信息。
6、有持续运营能力。县级运营中心具有盈利能力,能够保障可持续运营。
7、县级运营中心要统一制作门头、牌匾,统一编号,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业务及拓展
1、县级运营中心根据需要实施辖区内益农信息社的遴选和申报工作,协助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开展益农信息社的认定工作。
2、指导村级益农信息社开展粤农优品认证工作,能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品牌形象宣传。
3、能够对接当地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涉农主体,开展信息进村入户服务。
4、能够对接当地的农产品收购商、批发市场、超市、电商等,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
5、能够对接当地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企业、加工企业、包装企业等,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配套服务。
6、定期组织辖区内益农信息社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落实和宣传涉农政策,承担和指导益农信息社开展便民服务。
(四)监管工作
1、县级运营中心自愿接受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和省级运营商指导,与省级运营商签订运营协议,积极履行协议赋予的各项工作。
2、县级运营中心每届服务期限为一年,届满后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由地级市农业部门会同省级运营商组织进行续期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注销县级运营中心资格。
三、申报流程、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合作社)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市(区)农业部门遴选,签署推荐意见,于12月17日前向市农业局推荐候选名单,并报送有关申报材料(申报表加盖公章,含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三份;联系人:廖德华,联系电话:3887687,传真:3887620,邮箱:kj3887633@163.com,地址:江门市农林路1号市农业局科教与信息科)。
四、考察审核
市农业局会同省级运营商组织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审核,从中通过评审认定2家,并在江门市农业信息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通报确定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名单,并进行统一挂牌。
附件: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申报表
江门市农业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