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名额安排:根据省要求,该次申报没有名额限制,请各市(区)积极发动适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申报工作。
二、时间安排:请各市(区)于2018年12月2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报送给市农财办。
三、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请各市(区)对目前我市的省级示范社名录(37家)进行梳理核对,将已不再被列为市级示范社但仍在省级示范社名录中的合作社名单一并报送。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16号)
江门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30日
(联系人:戴庆为13902887591,369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