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现将《2018年江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代理”试点单位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各市(区)农业部门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的申请表发送到邮箱jmsncb@126.com,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上报合作社实行会计代理试点工作总结。
附件:1、2018年江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代理”试点申报指南
江门市农业局
2018年10月11日
(联系人:梁祥旺 3692908 传真:369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