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第三、四、五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农计〔2017〕85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第三批项目:茶叶连续化加工生产线建设、小型茶叶连续化加工生产线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备设施及冷链物流装备建设三个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基础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技术力量、有建设需求、当地有关部门重视支持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一)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茶叶连续化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茶叶加工机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不得用于厂房等土建工程)。补助标准分为两个类型:小型茶叶连续化加工生产线(茶青处理量300kg/d)项目一个,补助50万元;茶叶连续化加工生产线(大中型,茶青处理量≧1500kg/d)项目一个,补助200万元。
(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备设施及冷链物流装备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以蔬菜、水果为重点的产后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商品化处理等关键环节以及冷链物流的设施设备。项目一个,补助100万元。
二、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材料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制定,报所在市(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局审核,选各类别项目各一个于12月13日前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由市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根据省下达的项目计划,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项目筛选,择优确定具体项目,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和提纲参照市农业局统一制定的格式和提纲(附件)填写,纸质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封面采用绿色虎皮纸,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以“市县+项目名称申报材料”为标题统一发至电子邮箱。
请各市、区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动,选好选准项目,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经宣传发动,若无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以正式文件来函说明。
附件:
1、各市(区)申报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第三批)汇总表
2、省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第三批项目(2017年度)申报材料(样式)
江门市农业局
2017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郭俊伶,联系电话:3887684,电子邮箱:jmnyjgk@126.com)